我08年11月以51。9万买了一套房子,在房产证上除了我的名字还有我一个亲戚的名字。我那亲戚那年刚刚18岁,当时是高三在读。房子采用商业贷款,贷款人是我,还款人也是我,(还款明细都有)于2011年4月还清全部贷款。我亲戚是学生没有还款能力,他读大学5年有些时候学费和生活费都是我转账给他,有银行转账记录为凭证。
这几年房子一切缴费(水电煤气等等)是在我银行账号里划账去。现在亲戚非要求我按卖出去价格的一半分给他,说房产证是共有,他有一半的份额,这样的要求合理吗?我该怎么办呢o(︶︿︶)o 注:我的房产证上有他的名字是因为他不是本市人,有房产就能落户,以后工作成家方便所以当初就求我写上他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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