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养老保险改革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怎样计算的?
过去,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计发方式,采用退休时工资打折的办法,例如,相同职务职级的退休人员,35年工龄和40年工龄均按照90%比例计发退休待遇,这种计发办法不能完全体现工作年限变化。 改革后,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的确定与缴费年限、缴费水平、退休时间等多种因素挂钩,这种计发办法充分体现了基本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以2014年10月1日为改革界线,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继续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退休时基本养老金计发分两部分:基础养老金,以全省上年度社平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全部
过去,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计发方式,采用退休时工资打折的办法,例如,相同职务职级的退休人员,35年工龄和40年工龄均按照90%比例计发退休待遇,这种计发办法不能完全体现工作年限变化。
改革后,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的确定与缴费年限、缴费水平、退休时间等多种因素挂钩,这种计发办法充分体现了基本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以2014年10月1日为改革界线,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继续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退休时基本养老金计发分两部分:基础养老金,以全省上年度社平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百分点;个人账户养老金,根据本人缴费累计本息来决定,以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统一规定的计发月数。
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改革前的工作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在按规定计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根据“视同缴费年限”计发过渡性养老金。《实施意见》同时规定,改革后设定10年过渡期,即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凡在过渡期内退休的“中人”,退休时分别按照改革后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算出新待遇标准、按照原来退休费计发办法计算出老办法待遇标准,实行新老标准对比。新办法待遇标准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执行,保证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新办法待遇标准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对高出部分有所限制,保障改革前后退休的人员待遇水平大体平衡。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