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有特别优惠政策吗
呵呵,老班长啊。国家有相关的政策的
国务院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优惠政策
一、自谋职业城镇退设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3年内可以免交下列费用。
(一)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范文本工本费。
(二)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
(三)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签证费。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涉及...全部
呵呵,老班长啊。国家有相关的政策的
国务院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优惠政策
一、自谋职业城镇退设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3年内可以免交下列费用。
(一)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范文本工本费。
(二)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
(三)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签证费。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五)其他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二、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费之日起,
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政策规定:对合法经营的农村流动性小商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于工商登记和收取有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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