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对象购房定金能退吗?
今年春节,湖南长沙的王女士在金牛区其亲戚家里拜年,2月12日在亲戚家附近的某楼盘售楼部看上了一套120余平方米的商品房,总房款为98万元,当日签订了《认购协议》并缴纳5万元定金,协议约定一次性付款。 因其为外地人,需回家准备筹集剩余购房款93万元,故《认购协议》约定双方在20天内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王女士回到长沙后积极筹集购房款,3月2日返回成都准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付清款项,就在此时得知成都出台了限购令,王女士这类没有在成都拥有社保缴纳证明或纳税证明的外地户籍人士限制在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并且已经超过了备案截止日期,不能进行备案登记。 王女士急切想咨询,房子...全部
今年春节,湖南长沙的王女士在金牛区其亲戚家里拜年,2月12日在亲戚家附近的某楼盘售楼部看上了一套120余平方米的商品房,总房款为98万元,当日签订了《认购协议》并缴纳5万元定金,协议约定一次性付款。
因其为外地人,需回家准备筹集剩余购房款93万元,故《认购协议》约定双方在20天内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王女士回到长沙后积极筹集购房款,3月2日返回成都准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付清款项,就在此时得知成都出台了限购令,王女士这类没有在成都拥有社保缴纳证明或纳税证明的外地户籍人士限制在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并且已经超过了备案截止日期,不能进行备案登记。
王女士急切想咨询,房子买不成了,定金能退吗
律师观点:限购对象定金可以退还
王女士的经历具有一定代表性。记者就这样的问题咨询了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林方平、宋关平两位律师。林律师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本案中,消费者王女士签订《认购协议》时成都并未出台限购令,后王女士也在协议约定期限内到售楼部准备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因政府出台限购令,王女士不具备在成都主城区购买房屋的条件而无法签订合同,属于司法解除中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因此,开发商应当返还王女士已付定金。
宋关平也指出,消费者在签订《认购协议》后,遇到类似王女士的情形,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非是因消费者一方责任导致,即有权要求返还定金。王女士要求返还定金的主张合法合理,可依法直接向开发商提出返还定金的要求。
如开发商拒绝,王女士可采取法律途径,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