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备案企业应满足哪些基本要求?
出口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生产企业申请备案,应同 时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应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卫生控制体 系,且运行正常、有效,(2)企业应具备满足所申请产品生产要求的基本设备、 车间、仓库、运输工具等,并保持清洁卫生、运行正常,不得有任何影响产品安全、卫生的现象;(3)企业应具备与所申请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 文件;(4)企业具有健全的质量检验部门,以及满足产品检验 要求的基本检测设备和专职检验员;(5)首次用于加工出口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原辅材 料,包括印油、助剂等应经检验检疫机构检测合格并登记,(6)企业所申请产品应质量稳定,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 检测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全部
出口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生产企业申请备案,应同 时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应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卫生控制体 系,且运行正常、有效,(2)企业应具备满足所申请产品生产要求的基本设备、 车间、仓库、运输工具等,并保持清洁卫生、运行正常,不得有任何影响产品安全、卫生的现象;(3)企业应具备与所申请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 文件;(4)企业具有健全的质量检验部门,以及满足产品检验 要求的基本检测设备和专职检验员;(5)首次用于加工出口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原辅材 料,包括印油、助剂等应经检验检疫机构检测合格并登记,(6)企业所申请产品应质量稳定,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 检测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依据:《进出口食品包装容器、包装材料实施检验监管工 作管理规定》(国质检检〔2006〕135号)。如何办理出口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检测?对已获得备案资格的生产企业,应按规定的检测周期对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感官和安全、卫生项目进行检验,对未申请或申请后未能达到备案管理要求的生产企业,应严格按 照原材料、品种、规格不同,对每报检批逐批实行感官检验 和安全、卫生项目检测,待检验合格后出具相应证单。
其中,每报检批最大报检数量应不大于100000单位产品。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