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是空调销售及安装公司,然后在深圳有一个分公司,可是现在深圳地税要求我们深圳分公司交企业所得税,要不然就是要我们总公司到国税打一份证明,证明我司的企业所得税已在国税交纳。因是我们分公司的财务这样跟我说,我也不是很清楚。请大家帮忙解答一下:企业所得税不是在地税交的啊,为什么地税要我们交呢?
深圳的分公司是否是独立核算的?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在当地缴纳,所得税汇总回总公司交纳?如是这样的,需要总公司所属国税局出具证明给深圳税务局,证明该分公司所得税合并在总公司缴纳。如分公司为独立核算的,那么流转税和所得税都要在注册地所属税务局缴纳。但是从2002年1月1日起注册的企业所得税都是由国税征收的,这应该是全国统一的。
企业所得税国税、地税都可以征收,各自有不同的征收范围。2002年1月1日前是根据企业的所有制性质的不同来划分的,如国有、中央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央与地方合办的企业,都是由国税征收企业所得税,地方企业、私营等企业由地税征收。
后来中央对征收范围进行了调整,对原有的征收范围不调整,规定2002年1月1日后新办的企业由国税征收企业所得税。老企业
所以地税不知道你公司是不是国税交企业所得税。
月半弯的回答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