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在婚前购买,产权为夫妻2人共同共有,女方为主贷人,贷款还有70多万20多年未还清,双方2011年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子继续共有,贷款的月供一人一半,但是现在男方要求析产并拒绝支付一半月供,已经到法院起诉,女方要还全部的月供,根本没有能力买下男方的份额,也不愿意出售该房屋,请问法院会怎么判?会不会强制拍卖该房屋?女方现在住在该房屋内,男方没有住。
女方有父亲的遗产正在办继承,如果继承了会不会造成该房屋不是女方唯一房产而被拍卖?女方也可以放弃继承,这样这个房子就是女方唯一的房子了。男方能不能借这次起诉,提出对当初的财产分配发挥,要求重新分割这套房子?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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