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私人企业上班几年了,老板没给我们签劳动合同,实行计件工资,没有星期天,如果忙连续上几个月都不一定,节假日上班工资也跟平时一样,也没给我们买任何保险,没有福利,做多少是多少,每天上班时间都超过八小时,老板根本没把劳动者的权利放在眼里,问老板也没当回事,投诉他又怕解决不了,毕竟还得在这里做。请问知识人:我们怎样才能既不得罪老板有能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不在这里做了,又怎样要求赔偿
1、你说的情况在私人企业中司空见惯。如果你还想在这企业做,“既不得罪老板有能维护自己的权利”,维权难度较大。
2、若不怕砸了饭碗,法律倒是明明白白。《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就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你不妨买上一本好好学一学。
3、“如果不在这里做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以下条款可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1)《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全部
1、你说的情况在私人企业中司空见惯。如果你还想在这企业做,“既不得罪老板有能维护自己的权利”,维权难度较大。
2、若不怕砸了饭碗,法律倒是明明白白。《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就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你不妨买上一本好好学一学。
3、“如果不在这里做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以下条款可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1)《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3)企业应当依法为劳动者建立基本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4)《劳动法》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4、如果你的个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害,可以向企业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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