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中遇见对方违约于前段时间售出一套商品房给乙方,有签定买卖合同.现在房产证已过户到乙方名下,土地证正在办理中,按约定可以交房给乙方,同时乙方应将尾款付清.可现在乙方听别人说我们小区的房屋有质量问题,提出终止交易.其实我们的房子是经过当地质量监督局检测过合格的.我很想问: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的买卖,乙方能反悔吗?乙方能以该理由拒绝成交吗?何种情况下乙方有权不履行合同?房产证已是乙方的名字,那该咋办?若打官司,我是否能胜诉?胜诉的情况下是会判乙方履约还是只是赔偿我的相关经济损失呢?在何种情况下能强制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呢?
乙方
履行合同
房产证
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