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中已签合同和办理抵压,但银行贷款一直没有下来!卖方就不耐烦!要求收回房子!而买方已经把房屋出租!这样的情况租房人利益怎么保障?卖房有权收回吗?如有权收回,租房人可以要求怎么赔偿?可以不搬吗?
你好: 在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能改变!因而卖方不能随意收回!在这种前提下,如果出现什么变故,你可与买方协商解决,如果不行,你完全可以走法律途径!可以不搬!
你好: 在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能改变!因而卖方不能随意收回!在这种前提下,如果出现什么变故,你可与买方协商解决,如果不行,你完全可以走法律途径!可以不搬!收起
办理条件 已取得《房地产权证》并且产权清楚、无受限制条件...
1. 通过中介机构成交: 如果交易是由房地产经纪机构撮合...
请问莞城那个商品房有带户口的?
户口 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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