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信用社购买我步行街的铺面(共计160万元,过户手续将近30万是对方出),过户手续一切都顺利也付了款,合同上写的是6月底交房,但是我的租客已付14年的租金,卖房前我也口头告知她我退还6月以后的房租并给于一定的补偿,我要卖店面6月底要她搬出让我可以交钥匙,但是现在她说自己已付全年的房租不肯搬出,导致我不能交钥匙给信用社,现在信用社要起诉我,说要我退还购房款还要承担他购买时的过户手续费和现在我又要过户回来的手续费(退还160万,还要承担他过户的30万和我又要过户回来的30万共计60多万元)这么大的经济损失要我一方承担,我个人认为我没有违约?我什么手续都给了他也过了户,现在是租客赖着不肯搬导致的,请律师帮帮我。
1、争议双方直接协商是目前解决房地产争议的最常见途径 针...
在处理房屋买卖纠纷的过程中,房屋买卖纠纷产生原因如下: ...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