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市“买房落户”该怎么办理?
其实在青岛市,各区之间“买房落户”政策有着细微的不同。如果户口在青岛市六区以外,想在市南、市北、崂山购房落户,那么须符合以下条件条件之一:一、在城区具有稳定经济收入,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的;二,具有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的,并在城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80平方米以上,且取得房地产权证的。 满足以上两个条件之一,又具有完全房屋产权资格,那么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在购房地申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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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青岛市,各区之间“买房落户”政策有着细微的不同。如果户口在青岛市六区以外,想在市南、市北、崂山购房落户,那么须符合以下条件条件之一:一、在城区具有稳定经济收入,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的;二,具有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的,并在城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80平方米以上,且取得房地产权证的。
满足以上两个条件之一,又具有完全房屋产权资格,那么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在购房地申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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