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北京户口,老人不是,能办理一老一小
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参保缴费当年的8月31日前年龄在16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散居婴幼儿皆为此类申报人员。每年6月1日至8月20日办理非在校少年儿童和散居婴幼儿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
非在校的少年儿童和散居婴幼儿家长持居民户口簿(原件,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参保人员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3岁以下儿童除外)。
证明材料是指《北京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 根据本人提供的《北京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和家庭户口簿,核对享受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儿童和婴幼儿与父母之间的子女身份与有效期限。身份核对正确后,...全部
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参保缴费当年的8月31日前年龄在16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散居婴幼儿皆为此类申报人员。每年6月1日至8月20日办理非在校少年儿童和散居婴幼儿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
非在校的少年儿童和散居婴幼儿家长持居民户口簿(原件,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参保人员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3岁以下儿童除外)。
证明材料是指《北京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
根据本人提供的《北京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和家庭户口簿,核对享受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儿童和婴幼儿与父母之间的子女身份与有效期限。身份核对正确后,家长与社保所经办人员应即时在信息登记表上签字确认;社保所将相关信息填入《享受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财政补助人员名册》。
北京城镇非在校的少年儿童和散居婴幼儿家长办理参保手续,需要填写的表格有《个人参加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非在校生、散居婴幼儿与城镇老年人专用),同时要选定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医疗费报销地点。
北京各区县社保所于每年9月1日至11月20日办理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参保手续。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自达到参保年龄(具有北京市非农业户籍、参保缴费当年的12月31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以上)之月起3个月内的每月20日前持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办理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
携带材料有,居民户口簿(原件,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北京市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就医证》,《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北京市退养人员就医手册》等。
具有相关证明材料的个人,核实材料后,相关信息会填入《享受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财政补助人员名册》。
需要填写的表格有《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申请表》和《个人参加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非在校生、散居婴幼儿与城镇老年人专用)。
同时要选定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医疗费报销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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