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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房合同的款项。

今年买第二套房,首付是60%,应该是51万,但签合同的时候,我只有25万现金,售楼小姐让先签合同,剩下来的前过几天补齐。但合同上写的是“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当日支付首期房款人民币25万整,贷款57万在出卖人制定银行办理按揭。”而我现在已有能力支付剩下的首付,这购房合同能否重新签订,如不能,这项条款对我有影响吗?

这不是大问题。多付自付款,按揭少点,对开发商没什么不良影响,修不修改合同都无所谓。只要办理按揭时你的追加首付到账即可。该条款是按照你当前只付25万首付来制定的也没错,到时你加了自付款26万,自然贷款就少了26万,你不构成违约,放心吧。

这不是大问题。多付自付款,按揭少点,对开发商没什么不良影响,修不修改合同都无所谓。只要办理按揭时你的追加首付到账即可。该条款是按照你当前只付25万首付来制定的也没错,到时你加了自付款26万,自然贷款就少了26万,你不构成违约,放心吧。收起

2018-01-11 08: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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