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的核心思想是什么?正确理解实践概念有何重要的的理论意义?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在马克思的思想历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这已为学术界所公认。与此相关有两个问题非常值得研究。其一是,其中的思想由何而来,是怎样形成的;其二是,这些思想在后来,尤其是在几个月之后动手写作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是如何进一步发展与成熟的。 本文的宗旨是探讨第一个问题,主要考察《提纲》与马克思写于1844年4--8月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的关系。对《手稿》的评价,国内学术界众说纷纭,按照主流意见,它属于马克思哲学思想形成以前的著作,此时的马克思还深受费尔巴哈的影响,其中的思想,至少是其中的主要思想,已经在《提纲》中被马克思...全部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在马克思的思想历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这已为学术界所公认。与此相关有两个问题非常值得研究。其一是,其中的思想由何而来,是怎样形成的;其二是,这些思想在后来,尤其是在几个月之后动手写作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是如何进一步发展与成熟的。
本文的宗旨是探讨第一个问题,主要考察《提纲》与马克思写于1844年4--8月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的关系。对《手稿》的评价,国内学术界众说纷纭,按照主流意见,它属于马克思哲学思想形成以前的著作,此时的马克思还深受费尔巴哈的影响,其中的思想,至少是其中的主要思想,已经在《提纲》中被马克思所抛弃。
然而这种观点值得商榷。其实《手稿》与《提纲》的基本思想完全一致,二者的区别主要是形式上的。
下面就二者的一致之处以及人们为什么会对它们的关系产生误解,略作分析。先从对《提纲》的考察开始。
《提纲》的内在结构与中心思想
《提纲》并非兴之所至随手写出,它有着完整的结构和突出的中心思想。揭示这一结构和中心思想,需要对《提纲》各条加以仔细的分析与比较。
在整个《提纲》中,第一条非常重要,因为它集中地、明确地阐述了马克思的唯物主义思想与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以往一切唯物主义(主要是十八世纪法国唯物主义)的区别。
马克思既坚持世界的物质客观性,又强调人的主体性、能动性,把原有唯物主义、唯心主义理论中的合理因素结合起来,阐述了实践概念的重要意义。他认为实践是“真正人的活动”,人和自然界的关系是实践关系,对于我们面前的物质世界,应当把它当作人的实践活动去理解。
这表明,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以重视实践为特征,是实践唯物主义。
在这一点上,学术界没有分歧,但在马克思提出实践唯物主义思想的理论旨趣问题上,看法不同。在我国,起初人们对马克思的这一思想从认识论出发加以解读;上一世纪80年代起我国的“实践唯物主义者”认为,马克思是要强调人面对的不是自在自然,而是“人化自然”,是人的实践活动的产物,借以宣示实践唯物主义的世界观。
我认为这两种说法都不尽合理。关于这一点,后面还会提到。
关于第二条,通常认为它是讲真理标准,属于认识论。不过值得注意是,马克思这里说的是“思维的真理性”,而不是“认识的真理性”。“思维的真理性”这一提法显然与黑格尔哲学有关。
黑格尔称:思维与存在有统一性,存在统一于思维,“真理即是客观性与概念相符合”。[1]按马克思的解释,“思维的真理性”即“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思维的此岸性。”[2]这里强调的是思维的现实性、力量、此岸性,可见,他的本意不在认识世界,而在改造世界。
就是说,这一条是从一个侧面对实践问题的深入,说明只有实践才具有改造世界的能力。马克思之所以强调具有真理性的思维是能够通过实践成功地改造现实的思维,也是针对费尔巴哈的。费尔巴哈在认识、思维、真理等问题上完全不涉及实践,不涉及思维的现实性、力量和此岸性。
他说:“跟类之本质相一致的,就是真的,跟类之本质相矛盾的,就是假的。真理就只有这样一条法则,除此以外便没有了。但是,对我来说,别人乃是类之代表,是别人们的代表,……所以,在我看来,别人的同意乃象征着我的思想是合乎规律的、普遍的、真的。
”[3]这与他不懂得实践活动的意义有关。《提纲》第一条结尾说:“他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4]第二条就是接着这一句话说的。
第三条直接针对的不是费尔巴哈,而是18世纪法国的唯物主义者。
十八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用环境及其变化解释人和人的发展,无疑是唯物主义,但他们不能唯物地解释环境又是如何变化的,因而最终未能克服唯心主义。马克思提出,人是环境的产物,环境是人的实践活动的产物,人的实践改变了环境,被改变了的环境又反过来改变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是一致的。
环境的变化和人的变化都只有在人的实践活动中才能得到合理解释。以上思想的意义在于,它在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从宏观上、总体上揭示了人的发展的客观规律,从而建立起一种科学的关于人的学说,实践人类学。马克思的论述也表明,他提出实践唯物主义的理论旨趣,主要不在认识论,也不在“人化自然”,即人对环境的改变,而在人,在人的发展。
讲环境,是为了讲人。这一条没有直接提到费尔巴哈,但由于在《提纲》一开始马克思就把费尔巴哈与十八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相提并论,所以这里所说的其实是费尔巴哈的事情。《提纲》第一条说费尔巴哈不懂实践的意义,第二条说因此他不懂实践可以证明思维的此岸性、现实性和力量,即可以改造世界。
这一条进而指出,由于不懂得实践可以改造世界,因此看不到实践的人类学意义,看不到人是环境的产物,环境又是人的实践活动的产物,最终只有用实践才能对人的存在与发展做出正确解释。
在整个《提纲》中,人们重视的主要是第一条,但实际上第三条与第一条同样重要,甚至更加重要。
后面诸条只是这一条的展开而已。
第四、五、六、七、八条讲的是费尔巴哈的宗教思想。费尔巴哈认为黑格尔哲学也是宗教,只不过以理性取代了上帝。批判宗教是费尔巴哈哲学的中心内容,尤其是他写于1845年以前的著作的中心内容。
他对宗教的批判,最主要的成就是用人的异化揭示了宗教的秘密,从而把宗教问题归结为人的问题。他说:“人使他自己的本质对象化,然后,又使自己成为这个对象化了的、转化为主体、人格的本质的对象。这就是宗教之秘密。
”[5]他又说:“人在宗教中将他自己的隐秘的本质对象化。这样就必然证明,上帝跟人的这种对立,分裂——这是宗教的起点——乃是人跟他自己的本质的分裂。”[6]这是费尔巴哈宗教思想的核心观点,贯穿在他对宗教的全部批判之中,自然也就成为马克思关注的重点。
马克思在《提纲》第四条中对费尔巴哈的上述思想作了肯定,但又把费尔巴哈的思想向前推进了一步:既然人是环境的产物,既然宗教起源于人跟自己的本质的分裂,那么就应该在人的环境中,在宗教的世俗基础中寻找造成人的本质异化的原因——“世俗基础使自己从自身中分裂出去,并在云霄中固定为一个独立王国,这只能用这个世俗基础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来说明。
” [7]如果认识到环境是人的实践活动的产物,那么对宗教的批判否定就应当从通过实践活动克服世俗基础的分裂着手,也即“在实践中使之革命化。因此,例如,自从发现神圣家族的秘密在于世俗家庭之后,世俗家庭本身就应当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被消灭。
”[8]世俗生活的分裂造成人的本质与人分裂。人通过实践使世俗生活得到革命性改造,被改造的世俗生活反作用于人,促进人的发展并最终使人的本质回到人自身。一方面,这将彻底铲除宗教的世俗基础,另一方面,这也意味着人的解放,人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
宗教的问题实质上是人的问题,消灭宗教就是人的发展与解放。显而易见,这一条是第三条的具体化。
马克思在第四条中阐述了他在宗教问题上对费尔巴哈的超越,他之所以能实现这种超越,正是因为他找到了人的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实践(见第三条)。
费尔巴哈因为不懂得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因此他不可能揭示使人从宗教中解放出来的现实道路。第五条所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第六、七、八条可以说是对第四条中的思想的深入说明。通过这几条,马克思指出,第四条所说的世俗基础,主要是人的社会关系。
世俗基础的分裂之所以能够导致人的本质与人的分裂,导致宗教的产生,是因为:人只有在社会中,在与他人的关系中,才能生存;人的社会性使得人的本质,不是相对于动物而言的把人类与动物区别开来的人的本质,而是使某个具体的个人与他人相区别的他的本质,只能是他生存于其中的社会关系的总和;如果他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使他的本质与他相分离,在他身上就会产生宗教感情,进而成为现实的实际生活中宗教得以产生的基础。
但是,人为什么只有在社会关系中才能生存?这是因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因为人只有从事物质生产劳动才能生存,而物质生产劳动只有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才能进行。社会实践决定了社会关系,社会关系决定了人的宗教意识。
宗教的产生与消除,都是社会关系在实践基础上的变化的产物。费尔巴哈的全部理论错误,都与他不懂得实践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意义有关。因此马克思说:“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
”[9]
“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是出自第六条的一句被人们高度重视反复引用的话。人们引用这句话,旨在批评抽象的人道主义、人性论,说明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
单就这句话而言,这样引用并不违背马克思的原意,但从上下文看,马克思的本意不是要讲人的本质,而是通过讲人的本质说明怎样才能消除人的宗教感情——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而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因此,要消除宗教,使人的本质回归人自身,就必须对这种现实的本质,即社会关系,进行批判。
宗教感情不是固定的,它具有历史性。
马克思在第九条中对第六、七、八条的思想作了概括,指出,费尔巴哈等旧唯物主义者,由于不懂实践的意义,只能直观人和市民社会,看不到它们是实践的产物,也不能提出对它们加以实践改造的任务,因而找不到消除宗教的现实道路。
在第十条中,马克思在以上思想的基础上指出了自己与费尔巴哈等旧唯物主义者在理论出发点上,或者说是在所追求的目标上的不同。第九条讲费尔巴哈“至多也只能达到对单个人和市民社会的直观”,就是说,他看不到市民社会的历史性,看不到它是有生有灭的,因此他的理论是以市民社会的存在为立脚点的。
社会性是人的重要本质特征。市民社会以经济生活为中心,是经济需要压抑和异化人的本质的社会,而异化意味着人的社会本质的丧失。在市民社会中人与人相异化、相对立,人是单个的人;消除异化后人重新获得社会性本质,社会成为人类社会。
马克思把人类社会作为自己的立脚点,说明他用五条的篇幅批判费尔巴哈的宗教观,宗旨、目标是要讲人的解放和实现共产主义,即建立人类社会。立足于市民社会,表明费尔巴哈的理论是把既有的市民社会的社会关系作为不变的现实存在来看的。
立足于人类社会,说明马克思不是承认并肯定现有的社会关系,相反,是要改造它们,他的理论宗旨是实现人的本质的回归,即人的解放。
第十一条是马克思回过头来再次用实践对他与旧唯物主义以及唯心主义的根本区别所作的说明,是对整个提纲的总结。
这一条与上一条联系紧密。以市民社会为立脚点,看不到现有世界的历史性,至多只能解释世界。以人类社会为立脚点,追求人类解放的理想,立足于对现有世界的批判否定,自然会认识到“问题在于改变世界”。这里反映的是阶级立场的区别,是理论家与革命家的区别。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一段话可以作为这一条的注解:“如果千百万无产者根本不满意它们的生活条件,如果它们的‘存在’同它们的本质完全不符合,那么,根据上述论点,(即费尔巴哈的观点——本文作者)这是不可避免的不幸,应当平心静气地忍受这种不幸。
可是,这千百万无产者或共产主义者所想的完全不一样,而且这一点他们将在适当时候,在实践中,即通过革命使自己的‘存在’同自己的‘本质’协调一致的时候予以证明。”[10]这一条也可看作马克思的宣言,宣告他的宗旨是使社会关系革命化,实现无产阶级和整个人类的解放,实现这一宗旨的途径则是改变世界——投身实践。
总结以上论述,可以得出两个简短结论:
首先,十一条《提纲》的内容可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第一条。它指出实践是“真正人的活动”,应该从实践的角度出发理解整个世界,从而提出了一种以实践为基础的完整的世界观。
这是《提纲》的总纲。第二部分是第二、三两条。它们是说:正确的思维可以在实践活动中证明自己的现实性和力量,可以改造世界,改变人的环境;被改变了的环境反过来又可以改变人;人的改变和环境的改变是同一个过程,人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地自我改变着。
第三部分是第四到第八条。这一部分依据上一部分的思想,深入批判了费尔巴哈的宗教观,着重强调:实践是真正人的活动,而实践只有在人与人的关系中才能进行;由于不懂实践的意义,费尔巴哈虽然看到了宗教是人的本质的异化,异化的根源在人的世俗生活,但看不到世俗生活是人在实践中结成的社会关系,是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被改变着的,因而找不到最终克服世俗生活的分裂消除宗教的现实途径。
第四部分是最后三条。这三条总结第三部分的思想,提出了马克思追求的最终目标,即消除宗教,人的本质回归,人类得到解放,真正人的社会到来,并指出了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改变世界。
显而易见,这四个部分相互之间环环相扣,有着完整的内在结构。
其次,整个《提纲》是对费尔巴哈的批判,基本内容是批判他的宗教思想,但实际上的中心思想,整个提纲的最后落脚点,是人的解放。宗教是人的本质的异化。[11]马克思借着批判费尔巴哈的宗教思想,简要地阐述了自己的实践人类学思想,阐述了自己关于克服这种异化,使人的本质回归人自身,实现共产主义的哲学理论。
由此也可看出,他在《提纲》第一条提出实践唯物主义世界观,理论旨趣不在强调世界是人化世界,而在为自己的人的解放理论奠定哲学基础。具体而言,目的是要说明实践将使环境发生改变,进而改变人自身;随着实践的发展,被异化的本质将回归于人,人类将获得解放;只有改造世界的革命实践,才是实现共产主义和人的解放的可靠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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