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每届任期五年
>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第八十七条: 国务院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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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举行一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五年一届,每届都要进行选举!五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