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网格如何划分
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94)中规定:8。3。1 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的划分 8。3。1。1 若临街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划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 8。3。1。2 若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建筑(含开阔地)为主,将道路红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相邻区域为1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45m±5m; 相邻区域为2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30m±5m; 相邻区域为3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20m±5m。全部
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94)中规定:8。3。1 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的划分 8。3。1。1 若临街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划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
8。3。1。2 若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建筑(含开阔地)为主,将道路红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相邻区域为1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45m±5m; 相邻区域为2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30m±5m; 相邻区域为3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20m±5m。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