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律师: 您好! 我在2003年购得我父亲所在村的一院宅基地,(2002年时父亲所在村的所以村民都转为非农业户口,我是家里独子,从出生户口随母为城市户口)。对方给我打一收条,收条上面约定购房款是一次性付清,给我办理房屋及土地的过户手续。2005年对方给我办理了房产证,土地证没有给我过户,原件给了我。去年我准备重新修房屋,对方说他不卖了。强行住进了我房子。我现在应该怎么办。起诉时我应该起诉什么,所依据的条款有哪些?
按现行法律规定,你的买卖有一定风险。如果你从小与你父母共同居住,则你虽是非农业户口但也有权购买当地村民的房产,且房产已经过户,买卖成立。你可以起诉对方腾迁要求保护你的权益。 如果你在城市居住,则此事涉及房产为小产权房,你的房产买卖有一定风险,可在诉讼中争取以适当方式(如要求赔偿损失)等要求保护你的权益。
按现行法律规定,你的买卖有一定风险。如果你从小与你父母共同居住,则你虽是非农业户口但也有权购买当地村民的房产,且房产已经过户,买卖成立。你可以起诉对方腾迁要求保护你的权益。 如果你在城市居住,则此事涉及房产为小产权房,你的房产买卖有一定风险,可在诉讼中争取以适当方式(如要求赔偿损失)等要求保护你的权益。收起
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子的: 1.签了按2008年11月1...
您提出的问题较简单,无法详细回答,建议如有条件,可电话咨...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