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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质押物正在租赁的问题

质押物(质押针对动产)正在被租用的,质押给别人之后,租赁人对质押合同有没有影响?有什么影响呢?

全部回答

2012-05-03

50 0

    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通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权成立后,抵押人在标的物上设定抵押权,原则上不影响租赁权。《解释》第65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当抵押物因抵押权的实现而由他人受让时,租赁权人仍然享有对标的物的租赁权。  在租赁合同届满之前,抵押物的受让人不得中止,变更或解除租赁合同。当抵押物出让时,租赁权人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该抵押物的权利。
  租赁权人的权利并不因动产抵押的登记而有二致。 建议你去法律#教育网上看看,上面的讲解很详细。希望能帮到你。

2012-04-30

24 0

质押合同交付时生效,被别人租用,而未交付到质押权人手中,质押权人不享有质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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