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工伤后治疗和休息期间的工资
如果你弟弟与工地或包工头形成劳动关系,那么他在施工中受伤,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的待遇。
但从你介绍的情况看,你弟弟与包工头之间的关系,应属于雇佣关系,在施工中受伤不属于工伤,只能被被认定为人身伤害。适用的法律也不是《工伤保险条例》,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全部
如果你弟弟与工地或包工头形成劳动关系,那么他在施工中受伤,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的待遇。
但从你介绍的情况看,你弟弟与包工头之间的关系,应属于雇佣关系,在施工中受伤不属于工伤,只能被被认定为人身伤害。适用的法律也不是《工伤保险条例》,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的规定。
因此,你弟弟受伤后治疗和休息用了2个多月,工地包工头不但应当承担所有的治疗费用,还应按照上述规定支付治疗和休息期间的误工费(工资)。否则,你弟弟可以到工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包工头支付误工费、住院伙食费及必要的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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