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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租房申请

户口名下我,我妈,姥姥三人,房子在姥姥名下,公产房,面积38+7阳台,我跟我妈拆迁后租住姥姥的房子,每月有租金,但是木有租赁合同,收入肯定在人均3万以下,我能不能申请公租房呢? 就是算人均面积的时候是不是按户籍算呢?

    你好: ——请看2011-03-16 《今晚报》刊登的有关政策: 【首批公租房面向“三种补贴”家庭】 今天上午,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详细解答公租房新政。
   “三种补贴”家庭如何申请公租房 根据首批推出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情况,各区房管局暂时只受理符合“三种补贴”条件家庭的申请。 ...全部

    你好: ——请看2011-03-16 《今晚报》刊登的有关政策: 【首批公租房面向“三种补贴”家庭】 今天上午,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详细解答公租房新政。
   “三种补贴”家庭如何申请公租房 根据首批推出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情况,各区房管局暂时只受理符合“三种补贴”条件家庭的申请。   取得“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补贴资格证明(《天津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到发放资格证明的区房管局,填写《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换取《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以下简称《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
     区房管局对“三种补贴”资格证明有效的,且尚未领取租房补贴或房屋租赁备案到期后未再租赁住房的申请家庭,认定具有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开具《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房屋租赁备案期限以申请人领取租房补贴时最新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记载的期限为准。
  家庭人口依租房补贴人口认定,由区房管局在《申请审核表》上填写。   《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上标注可供选择的公租房项目,标注的项目出租完毕或通知单开具之日一年以上,通知单自行废止。
   持有《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的申请人到指定地点进行登记,参加公开摇号、选房。申请人在选定住房后到指定银行缴存租房保证金。申请人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和供热合同等,交纳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办理入住手续。
     公积金建设公租房,缴存公积金家庭可优先选房 申请人本人、配偶或与其共同申请的其他家庭成员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含)以上的家庭,持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房。
  目前,我市推出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有两个,分别是秋丽家园和秋怡家园。   公租房租金如何确定和调整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和楼层、朝向调剂系数按照房屋租赁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和调整。
  具体项目的租金标准结合同等地级、同类房屋租赁市场价格,参照项目所在区域的房屋租赁市场指导租金确定和调整。每套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由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按照管理部门核定的项目租金标准和楼层、朝向调剂系数确定。
    租赁期内,可根据届时管理部门核定的租金标准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续租期间租金按照届时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缴纳。 租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是否能交公租房租金 可以。享受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的申请人可与补贴发放单位签订《委托代扣租房补贴交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协议书》,使用租房补贴交纳租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家庭,可与缴存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交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协议书》,使用住房公积金交纳租金。
     申请人缴存租房保证金标准 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的家庭不缴存租房保证金;取得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的家庭,按照所承租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缴存;未取得“三种补贴”资格的家庭,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缴存。
  缴存的租房保证金按照同期银行1年定期存款利率计息,未满1年的,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时,抵扣欠缴租金和违约赔偿,一次性结清本息。 承租公租房还应承担哪些费用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家庭除按照合同约定交纳房屋租金外,还须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水、电、气、热、通讯、有线电视等费用。
   承租公租房期间能否申请其他住房保障 已承租公租房的家庭,符合“三种补贴”条件、经适房或限价房条件的,可按届时政策提出申请租房补贴或购买保障性住房。   家庭住房情况变动对继续承租有何影响 购买经适房或限价房的,承租家庭应在所购住房交付使用后2个月内退出公租房,租赁合同解除;购买其他住房,不再符合承租条件的,应在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后2个月内退出公租房,租赁合同解除;承租家庭成员接受赠与或继承住房不再符合承租条件的,应在其办理房屋接受赠与或继承手续后2个月内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解除。
     哪些情形视为放弃承租资格 以下四种情形1年内不接受重新申请:(一)未按规定选定住房的;(二)已选定住房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三)已签订租赁合同未在30日内办理入住手续的;(四)其他放弃承租资格的情况。
   。收起

2011-10-09 16: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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