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是否每年都有的发?我是
国家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全国每年定额发放给45000名学生,其中10000名特别优秀的学生享受一等奖,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35000名学生享受二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其所在学校减免当年的全部学费。
随着我国高校在校生人数的快速增长,由于种种原因,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也相应上升,据初步调查,目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人数约占20%,其中特别困难的,达到10%。让更多的人上大学,让更多的人上得起大学,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一项根本利益。 因此,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是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内容,不仅直接关系到我...全部
国家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全国每年定额发放给45000名学生,其中10000名特别优秀的学生享受一等奖,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35000名学生享受二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其所在学校减免当年的全部学费。
随着我国高校在校生人数的快速增长,由于种种原因,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也相应上升,据初步调查,目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人数约占20%,其中特别困难的,达到10%。让更多的人上大学,让更多的人上得起大学,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一项根本利益。
因此,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是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内容,不仅直接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而且也关系到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因此,党中央、国务院一再强调,必须采取一切可能、有效的措施和政策,确保每一个大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
国家奖学金资助的对象是,全国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包括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以及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生活简朴;身体健康;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
申请和评审程序为:财政部根据各中央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上一年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人数,于每年9月1日前确定各中央主管部门和省所属高校国家奖学金的推荐名额;各中央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局)会同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确定各高校的国家奖学金的推荐名额;各中央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局)(会同教育主管部门)按照财政部确定的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确定各高校国家奖学金的推荐名额,对重点高校和师范、农林、民族、体育、航海、水利、地质、矿产、石油等专业的学生占在校生比例较大的高校适当倾斜。
各高校学生将个人的申请材料于每年10月1日前提交给所在学校,由学校在限额内等额评审后,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按照隶属关系分别报送中央主管部门或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省财政部门复核后报财政部备案。
最后,由财政部确定国家奖学金预算,并在一个月内将国家奖学金预算下达给各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厅(局)。各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厅(局)通过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将资金拨给高校,由高校统一发放给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
国家奖学金按年度申请和评审,每年10月开始受理申请,当年12月底前评审完毕。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性,还规定了具体的监督和检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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