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今年购买了一个商铺,当时交首付款的时候售楼处的人员说是30%的首付,但只给了一张收据,没有签订任何的合同,收据上也没有说是定金或订金,现在我不想要了,可以要回我的付款吗?法律上有没有具体的说法?当时没有签订任何的合同,只有一张收据。
没有签订任何的合同,收据上也没有说是定金或订金,收据是不具有法律效益的。 可以要回!
没有签订任何的合同,收据上也没有说是定金或订金,收据是不具有法律效益的。 可以要回!收起
没有签订任何的合同,收据上也没有说是定金或订金,收据是不具有法律效益的。
没有签订任何的合同,收据上也没有说是定金或订金,收据是不具有法律效益的。收起
做地区级代理商,条件较高,可能厂家会开出保证金、年销售额...
直接这么退钱,难,就看是店大欺客还是客大欺店了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购房者和发展商签订认购合同,合同中要求购房者交付一定的保证金这种保证金的性质是什么?是定金抑或是预约款?
买卖合同 保证金 购房者 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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