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按协议我们迟交二个月,合同上写30天不交,房东有权收房。现在房东要我们交房。我们该怎么办。我们是公司的像一个物业公司租的房,租期是十年,05年4月1号起租的。但是在08的时候房子被卖给了私人,10年和我们重新签了合同,合同上写明30天不交费,房东有权收房子。因为之前有过推迟付款。再加上对方一直也没有催款。所以房租耽误2个月付下半年的房租。现在房东要我们三天内搬家。说我们违法了合同。法律真的是这样吗。
1。物业公司有违法行为。租出去的房屋出卖前应先通知租户,因为租户有优先购买权。 2。房屋卖出是物业公司违约的根本原因,如果不是因为这,中间物业公司可能会催交租金并告诉有出售本...全部
1。物业公司有违法行为。租出去的房屋出卖前应先通知租户,因为租户有优先购买权。
2。房屋卖出是物业公司违约的根本原因,如果不是因为这,中间物业公司可能会催交租金并告诉有出售本所租房屋的意思,前次租金迟交如没有警告就存在欺骗。
是合同上的不公平条款,违背了合同的原则,属无效条款。
3。物业公司违反了房屋租赁管理条例规定,是违法行为,可请律师。
4。让租户搬家须30是前通知租户,物业公司难道不知,这是道德问题,这样的公司没什么前途。
可做反面宣传。收起
你就去报警啊!狡诈一报他就要走!不可能不走!他不走就报警...
你最好向对方表明态度,看能不能协商,二到法院你一定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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