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业务员的错误,我能否得到赔偿?
1、可以这样说,如果真是这样“张冠李戴”的话,那么,2张存单,绝对不可能都变成“提前支取”的。分析:11月20日,取了12月18日的,属于提前支取,应按照活期给付利息。12月18日,取了11月20日的,属于过期支取(设置自动转存,在此没什么可考虑的),应按照定期(外加30天左右的活期利息)给付利息。
2、总起来说,还是不合算的!经过计算,至少损失500元左右的利息呀,太不应该了!
3、我是这样想的,可能是您当时没有注意,就是这样拿了存单取的钱!原因:存单的支取,是对号入座的,不可能搞错的!
4、如果真是您搞错了,11月20日拿了另一张存单,去取的话,银行没有提醒,那么您与银行都有过错:...全部
1、可以这样说,如果真是这样“张冠李戴”的话,那么,2张存单,绝对不可能都变成“提前支取”的。分析:11月20日,取了12月18日的,属于提前支取,应按照活期给付利息。12月18日,取了11月20日的,属于过期支取(设置自动转存,在此没什么可考虑的),应按照定期(外加30天左右的活期利息)给付利息。
2、总起来说,还是不合算的!经过计算,至少损失500元左右的利息呀,太不应该了!
3、我是这样想的,可能是您当时没有注意,就是这样拿了存单取的钱!原因:存单的支取,是对号入座的,不可能搞错的!
4、如果真是您搞错了,11月20日拿了另一张存单,去取的话,银行没有提醒,那么您与银行都有过错:银行的错误:提前支取定期存款,必须本人出示身份证件(特殊情况下除外,比如:办理了自动转存,首期支取日,过后),银行没有要求出示证件,给您带来了不便。
但是,您也有错呀,由于您就是想取出它的!
5、如果是特殊情况(办理了自动转存,首期支取日,过后),那么您就没话说了,这笔损失就任了吧,以后注意就行了!如果,您是2003年存的,那么银行就有一定的过错,那就是没有要求出示证件,没有提醒您的,这样的话,您找回损失的概率也很低,您可以试试,带上相关资料,去开户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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