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是如何规定的?
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有权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补充和更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报告单位负责人,请求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有权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补充和更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报告单位负责人,请求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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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有明确规定,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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