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压力容器缺陷的评定?
答:容器使用单位应重视抓好容器定期检验中所检出缺陷和存在问题的整改。对经内外部检验如发现有超标缺陷的容器,企业应积极采用措施加以消除,即进行维修、更换或报废。对存在大量难以修复的超标缺陷的大型关键在用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因生产急需,确需通过缺陷安全评定来判定能否监控使用到下一检验周期或设备更新时,应按如下程度和要求办理。
(1)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向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书面申请,事先应经所在地的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申请时应说明原因,同时应递交该设备的检验报告。
(2)在用压力容器缺陷安全评定采用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逐项批准的方式。 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与国家特种设备...全部
答:容器使用单位应重视抓好容器定期检验中所检出缺陷和存在问题的整改。对经内外部检验如发现有超标缺陷的容器,企业应积极采用措施加以消除,即进行维修、更换或报废。对存在大量难以修复的超标缺陷的大型关键在用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因生产急需,确需通过缺陷安全评定来判定能否监控使用到下一检验周期或设备更新时,应按如下程度和要求办理。
(1)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向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书面申请,事先应经所在地的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申请时应说明原因,同时应递交该设备的检验报告。
(2)在用压力容器缺陷安全评定采用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逐项批准的方式。
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与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的具有相应检验检测资格的评定单位签订在用压力容器缺陷安全评定合同。
(3)承担在用压力容器缺陷安全评定的单位,必须根据缺陷的性质,缺陷产生的原因以及缺陷的发展预测给出明确的检验结论,说明对安全使用的影响。
包括使用条件、监控使用措施和使用期限,使用期限不应超过一个检验周期。
(4)承担在用压力容器缺陷安全评定的单位必须对缺陷的检验结果、缺陷评定结论和压力容器断续使用的安全性能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评定的报告和结论,必须经评定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和法人代表批准,主送在用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同时报送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5)使用单位持评定报告和结论,提出监控使用措施和限定使用条件,按规定到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监控使用手续。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