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房子,房产证也办完了,可原房主不把户口迁出,我的户口没办法落,经过很多次沟通原房主就是不来迁户口,我该怎么办?如果他不把户口迁出我就落不进来吗?
按照规定,的确不能在同一地址上立两个家庭户主。不过,就此问题,你可以让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同时告知拒不迁出房主的联系方式,公安机关当场核实无误后,按照当地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可以将原户主的户口暂放一个临时(虚拟)地址,你们申请立户。
二手房交易的一般流程是,买卖双方经谈判同意成交之后,签订合同,买房付款,办理...全部
按照规定,的确不能在同一地址上立两个家庭户主。不过,就此问题,你可以让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同时告知拒不迁出房主的联系方式,公安机关当场核实无误后,按照当地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可以将原户主的户口暂放一个临时(虚拟)地址,你们申请立户。
二手房交易的一般流程是,买卖双方经谈判同意成交之后,签订合同,买房付款,办理过户,而过户口并不在这一过程之内。 落户是在这之后进行,因为买房和落户不在一个系统之内,属于两个部门不同的职权范围,所以拿到房产证并不代表户口自然迁过来了。
很多户口纠纷也就自然产生了。
一旦发生纠纷,人们首先想到的是诉讼。然而户口迁移涉及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批制度,属于行政管理范畴,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也就是说,单纯的以“迁移户口”起诉的话,法院不会受理。
虽然派出所没有权利强制要求原户主将户口迁出,但购房者也不是就无计可施。建议购房者,可以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在附加条款中约定高额的违约金,或者将户口迁移作为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这样就可以敦促房屋出售者尽快迁出户口。
例如可约定为:“甲方(出卖人)应在某年某月某日之前将房内户口(如有)全部迁出,如甲方未按时迁出,每迟延一日,应赔偿乙方(购买人)违约金人民币若干元。 迟延超过若干天,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甲方应赔偿乙方违约金人民币若干元。
”
如果合同中有上述条款,一旦因户口迁离问题发生纠纷,虽然购房人仍然无法强行将房内的户口迁离,但可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并且法院应依法支持购房人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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