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监督政府官员腐败的部门
美国是三权分立。立法部门与司法部门都有监督的权力。美国各国会有调查权。司法检察官也有调查权。民众也有检举的权利。
相对什么XX部门, 媒体(电视、报纸、杂志、电台、甚至一般博客)、政客、非政府组织和民间机构的监督力度更大。
腐败不能光用一个强力机构来解决。因为这个强力机构越是强大,自己腐败的可能也越大。
都说要从源头上解决问题。那么,什么是有利于腐败的条件呢?下面是英文大百科词典有关腐败的内容:
信息的缺乏。
1)缺乏信息公开的立法。让公民有知的权利。
2)缺乏地方媒体对事件调查的报导。
3)缺乏言论自由。
4)缺乏对腐败程度的量度。
对政府控制的缺乏
1)没有公民社会及非政府组织对政府的监督
2)微弱的公民服务机构。
没有人为弱势团体或个人服务。
3)微弱的腐败立法
4)微弱的司法独立性
5)缺乏对揭发人的保护
6)缺乏横向数据的比较。 缺乏政府机构之间的透明度,腐败程度的比较,以促进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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