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是属于物业管理性质的,主要业务就是帮助供电、水利部分代收代交水费、电费、(也就是说我们每月收取业户的水费、电费,将水电费大部分交给相应的部门,剩余的差价部分作为我们的收入)。我每月作的会计分录如下:
本月20日交纳电费,本月末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帐款-电费
贷:银行存款
本月7日交纳水费(注:本月交纳的水费为上月的水费),本月末作分录如下:
借:应付帐款-水费
贷:银行存款
本月24日开始收取业户的水费电费,月末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帐款-水费
应付帐款-电费
到本年年底,为了结算本年的收入,我将应付帐款下的贷方(借方)余额转入其他收入,作分录如下:
借:应付帐款-电费
贷:其他收入-电费
水费常为负数,作分录如下:
借:应付帐款-水费(红字)
贷:其他收入-水费(红字)
以上会计分录是否正确,恳请各位朋友给予解答、指正。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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