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是干什么的?
蓟县一中学生会章程
( 蓟县一中 2002 年学生代表大会 2002 年 4 月 13 日 通过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会是学生自己的群众组织。 学生会在校党总支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
㈠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㈡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㈢组织同学开展勤工助学、校园公益劳动等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全部
蓟县一中学生会章程
( 蓟县一中 2002 年学生代表大会 2002 年 4 月 13 日 通过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会是学生自己的群众组织。
学生会在校党总支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
㈠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㈡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㈢组织同学开展勤工助学、校园公益劳动等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㈣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 , 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三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四条 本会参加各级青年联合会为团体会员。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凡在学的蓟县一中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承认本会章程,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㈠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㈡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㈢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㈠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㈡依照规定交纳会费。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一般每一至二年举行一次。
在特殊情况下,由学生会委员会提议,并得到三分之二多数的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㈠审议和批准本会的工作报告;
㈡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㈢修改本会章程;
㈣选举本会工作领导机构;
㈤讨论决定应当由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议决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 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向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主持日常工作,并可聘任秘书长协助工作。
学生会工作机构根据实际需要可设立主席团、执行委员会及学习部、文宣部、劳动卫生部、生活部、体育部、纪律监察部、实践部、外联部等机构,各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若干人,并可聘任干事若干人协助工作。
学生会各部的具体职责:
学习部:配合学校引导同学刻苦学习,开展诸如组织报告会,举办演讲比赛、朗颂比赛、科技制作、中学生科技论坛、读书节活动、各种征文比赛、知识竞赛等丰富多采的学习活动。
组织学习经验介绍、学习方法交流,鼓励同学刻苦学习,不断提高学习自觉性。维护教学秩序,配合学校和年级组检查日常学习基本要求。
文宣部:及时宣传学校的各项方针、政策,组织各种形式的时事教育报告会、座谈会,关心国内外形势,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充分发挥板报、橱窗、自办手抄报或其它自创刊物的媒体作用,大张旗鼓地宣传同学们的好人好事,弘扬社会新风,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为学校、年级的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协助校团委办好学校、年级橱窗。
创造条件,办出学校或年级特色的刊物。加强收看校内新闻的检查工作。培训宣传骨干,提高宣传水平,扩大信息交流与反馈;配合学校、年级搞好艺术节、合唱节的各项组织工作。组织合唱队、舞蹈队、剧团等学生文娱组织,领导开展学生文娱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各项比赛,活跃学校生活,发展学生的兴趣才能。
平时组织好校园歌曲的学唱活动和音乐欣赏活动。宣传介绍有关的文娱基本常识;组织创建一批诸如文学、科技、计算机网络、音乐、美术、体育、理论学习以及各学科知识相联系的学生社团,规范管理,活跃社团活动。
劳动卫生部:协助学校、年级组织同学参加校内劳动和社会公益劳动。组织好劳动教育活动。配合学校、年级组搞好校内环境卫生及其监督、检查、评比工作。组织开展各项义务清扫活动,保持校园环境洁净优美。
组织开展劳动知识和技能竞赛活动。搞好卫生知识、季节性常见病的预防讲座和宣传工作。搞好眼睛保健操的教练和检查工作。配合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生活部:关心同学的学习生活和身体健康,深入了解情况,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使学校进一步加强教育和采取措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协助学校、年级做好同学的住宿、就餐、饮水、自行车、信件等与同学息息相关的日常生活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各种服务组织,为同学做好服务工作。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扶危救困、助老携幼等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管理好学生会的财物工作。
体育部:配合学校、年级做好大型运动会和体育活动的各项组织、服务工作,领导开展学生体育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好本会开展的各专项体育竞赛活动,活跃学生生活,发展学生的兴趣才能。
做好两操的检查工作。宣传介绍体育基本常识。
纪检监察部:配合学校、年级搞好学生的纪律检查和行为规范的监察工作,倡导和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提高同学遵规守纪意识和文明素质。
实践部:协助政教处、校团委、年级组负责组织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劳动教育、军事训练、社会调查等活动,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实施,不断提高同学的实践能力。
外联部:搞好校内年级分会和校际学生会之间的横向交流工作,沟通信息,加强合作,向兄弟年级和兄弟学校学习学生会的经验和作法,创造条件,组织本会的人员出外考察工作。
第四章 年级学生会
第十条 年级学生会是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在校学生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年级学生代表大会一般每年举行一次。年级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的产生、组成办法及其职权等,可参照本章程对照校学生会的相应规定。
第十一条 年级学生会组织的设置,根据年级具体情况决定。
第五章 评价与奖惩
第十二条 根据《蓟县一中学生干部考评办法》,对学生会干部每学年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对优秀者授予荣誉称号,进行表彰;对考评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对违纪学生干部依据学校关规定予以处理。
考评结果记入年级德育量化。
第十三条 校学生会对年级学生会进行考评,每学年进行一次,对成绩突出的年级学生会授予荣誉称号,进行表彰;对组织建设涣散、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年级学生会,校学生会有权对其进行整改,整改仍不见效的,应依据相应程序进行改选,重新组建。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蓟县一中学生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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