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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劳动法的朋友帮帮忙,谢谢!

本人98年到一个私人企业里工作到2010年,应该也有13个年头了,在这些年里,厂里只是陆陆续续的和我签过劳动合同,一年签一年没签,基本是这样,另外只给我保了养老保险,而且是各出一半的,现在是因为某些原因,因为我后来感觉工作一直不痛快,本人也开始懒散,我知道厂里现在是不希望我做了,如果我不做了,能有什么补偿吗?大家帮忙回答一下,真心的感谢!

全部回答

2011-02-10

0 0

     谢谢朋友的详细解答,其实我和企业老板是亲戚,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做,有时也不想把事闹大,这样以后包括我的家人都会难堪,但有时候真的很气愤。。。那请问朋友我是要辞职还是要他们辞退我呢。
  。。 如果你能打开情面,你当然是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为理由,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额的工资(理由是不签书面合同)、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经济补偿金(按工龄,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额)、赔偿金(补偿金的50%)。
    告诉你,加起来数额不小的。 当然,如果你不想撕开脸皮,那你就向单位提出辞职得了。

2011-02-13

44 0

  1、如果说你询问的是相关的劳动法规定,那么楼上的各位网友回答的已经很明确了,这里不再重复; 2、其实你的问题主要可能是缺乏沟通。我不主张你选择法律途径解决,都是亲戚,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补偿也没有多少钱,没必要撕破脸。
  
  应该找到一个双方信赖的人,找到你们双方的真正产生矛盾的原因,坐到一起沟通一下,尽量解决,如果有误会,也尽量消除。一旦真的谈不到一起,好合好散,把上述法律规定,通过中间人说给对方,对方如果讲理会给你补偿的,如果不给,你再视情况而定。

2011-02-10

41 0

    你从98年到私人企业里工作至今已13个年头了,具备与私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而厂里只是陆陆续续的和你签订过劳动合同,一年签一年没签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第十六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
   只给你缴纳养老保险,且是各出一半的做法,也是违法的。     你因此而一直不痛快,可以找出私企的漏洞和破绽,然后用法律手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私企现在与你之间没有劳动合同,你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要求私企支付最多11个月的二倍的工资。
  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合同到期后私企不再与你续签时,还应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2011-02-10

42 0

首先,主动提出辞职的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你可以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样企业应当按你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 其次,企业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你可以与单位协商补缴,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到劳动部门投诉。

2011-02-10

12 0

可以补偿,要按法律规定办,不过很有讲究。

2011-02-10

13 0

可以单位违反劳动法为由提出辞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办理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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