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九月在网上看到了一则个人发布的二手房信息,是央产房,卖价还比较合理,最关键的是离我们单位很近。与房主联系后,一起委托一中介公司进行过户,当场签定合同并给付房主一万元定金,约定办理房产证后12月初交付房屋,中介收取过户委托服务费2000元。但今天房主在中介公司突然打电话说因单位的央产房没有在房产交易中心备案,所以虽然已经开齐了各种证明,却无法进行交易。
中介公司一经理说这种情况下虽可以进行过户,但让我必须交纳3万,作为到交易中心打理关系的费用,否则可退回我交纳的过户服务费。后我电话询问另一中介公司,其说只要单位开一证明言及在备案过程中即可。我分析是中介私下和房主达成协议,想将此房加价卖出,这样中介也可得2。5%的中介费而不仅是2000元了。
我想和房主商议改请另一中介公司代理,可他却让我先解除和现中介所签的三方合同,可问题是如果我在改请中介前解除现合同,则对房主也没有约束力了,不解除又如何再和别的中介签合同呢?如果房主最终以上面的理由不卖房子,我能按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吗?。
这个中介公司想吃差价,其实这个问题不是中介所能解决的,你最好是去交易中心问清楚情况和解决办法,然后再多找几家中介公司问问,好的中介公司还是占多数的,
这个中介公司想吃差价,其实这个问题不是中介所能解决的,你最好是去交易中心问清楚情况和解决办法,然后再多找几家中介公司问问,好的中介公司还是占多数的,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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