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行为规范靠约束的辩论词谁有?
上课插嘴、喝水、上厕所、随自己的心意选择同桌……这些被传统课堂定义为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在上海市虹口区幸福四平实验小学却“翻身”成了学生的课堂权益。据介绍,幸福四平实验小学的前身———四平路第一小学是上海市最早推行小班化教育的首批市级试点学校之一。 小班化教育强调以学生发展为本,学生课堂权益正是从小班化教育中总结出的教学理念。该校校长说,学校将这一教学理念灌输给所有教师,并通过校长随机听课等形式督促教师。
小学生在上课的过程中,不仅可以插嘴、上厕所,而且可以自由自在地选择自己喜欢的同桌,这是不是“天方夜谭”?学生是否应该拥有这些权利?
付卫东:
民主课堂与平等的师生关系
课堂要有规则。 ...全部
上课插嘴、喝水、上厕所、随自己的心意选择同桌……这些被传统课堂定义为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在上海市虹口区幸福四平实验小学却“翻身”成了学生的课堂权益。据介绍,幸福四平实验小学的前身———四平路第一小学是上海市最早推行小班化教育的首批市级试点学校之一。
小班化教育强调以学生发展为本,学生课堂权益正是从小班化教育中总结出的教学理念。该校校长说,学校将这一教学理念灌输给所有教师,并通过校长随机听课等形式督促教师。
小学生在上课的过程中,不仅可以插嘴、上厕所,而且可以自由自在地选择自己喜欢的同桌,这是不是“天方夜谭”?学生是否应该拥有这些权利?
付卫东:
民主课堂与平等的师生关系
课堂要有规则。
这个规则要遵从什么?最基本的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平等主体认同,这种认同如何体现出来?在师生具体的课堂行为中,不是说老师上课以平等的心态对待学生,平等主体关系的师生关系就建立起来了。教师的心态很重要,但是最重要的还要在课堂教育教学的过程中用行为表达出来。
平等的课堂关系不可能也不应该在老师完全操控的课堂进程中建立。现在,我们的教育教学内容容易以灌输方式完成,课堂纪律、老师讲授知识的不可挑战性、老师管理学生的绝对服从性是确保灌输得以实现的规则。因此,必须改变课程,使教育教学内容不能容易用灌输方式完成,课堂“规矩”的改变才有真正意义。
靠约束威压而形成的习惯是靠不住的,只有建立在自觉意义上的习惯才会真正成为内在的人格品质。而且,什么习惯是好习惯?不违反公民道德是不是一个基本的尺度?我们看看成年人的世界,在一种社会范式下能不能表达自己真实的意思?能。
人代会上可以投反对票;国家元首们会晤时候有没有服务生倒水?有。课堂教学,没有元首们会晤那么正式吧?怎么就不能让孩子喝水呢?大家都开过会,各种级别的,你有没有睡觉的时候?为什么?孩子睡了该反省的是孩子吗?也许是老师的课讲得太差了。
我不是夸说我讲课很棒,学生都能认真听,我也有把孩子讲睡的时候。所以,孩子上课睡觉,作为老师,首先要好好想想怎么把课上到没有孩子睡的境界。威压,孩子能服你吗?
要不要肯定老师的社会职业价值,或者说社会要不要有“尊师观”?要!我认为我们应该理性的重新看待这个问题了。
建立在“师道尊严”伦理基础上的教师社会职业价值观还能与时俱进吗?不能!应该说,教师目前的社会职业地位已经非常尴尬了。我们不能抛开这个“师道尊严”有我们对传统文化理解上的差别。更主要的,我认为是老师目前尴尬的社会职业角色已经不能再经受来自学生真正自主权力的挑战!
点 睛:
学生是一个有待教化的群体
中小学生都是未成年人,他们虽然已经生活在社会中,但社会并未承认他们,他们只是社会的准成员。
这样说的理由是:未成年人并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他们即使触犯了《刑法》也不必或不完全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他们在被社会完全承认、接受之前,必须学会如何遵守社会的各类规则。这些规则表现在他们的言行举止各方面,也可分类为遵纪守法、有礼貌、有教养等各层次。
社会的最高期望是三者俱有,最低的要求是“遵纪守法”。但也有少数学生根本没有机会进入社会,因为他们连“遵纪守法”这个社会的最低门槛也跨不过去,达不到社会的要求,被视为越规群体,因而被排斥于社会正常群体之外。
有些人总认为儿童可以任其“天性”发展,不必对其进行规范,但我们知道,儿童最终是要进入社会的,他们“自主发展”的结果不可能都符合社会的期望,因此他们更需要的是成人的指点与教化。而且,由于儿童少不经事,他们不可能完全具有明辨是非、判别善恶、鉴赏美丑的能力,也需要成人教他们是非观、善恶观、美丑观,这就是教化。
也就是说,他们还根本不知道自己该朝哪个方向发展,没有能力“自主”。
再则,民主社会的哲学基础之一是“性恶论”。他们认为人人都可能做坏事,因此才需要有具体的法律进行约束,这也是用“三权分立”来控制执政者权力的理由之一。
如果执政者都是大公无私的“圣人”,还需要什么“三权分立”相互制约?既然是“性恶”,就更需要成人对儿童进行“向善”的教化,免得他们向“恶”的方向自由发展。因为一旦养成了不好的行为习惯,那可真是一辈子受它的累。
因此,学生是一个“有待教化的群体”,对学生的“教化”,主要就是进行社会通用的“行为规范”的训练。通过行为规范训练,使他们的言行举止都符合如上文所说的三个目标层次(遵纪守法、有礼貌、有教养)。
上海虹口区幸福四平实验小学在进行小班化教育的过程中,赋予学生上课插嘴、喝水、上厕所、随自己的心意选择同桌等六项课堂权益,不利于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也不利于他们顺利地进入社会。
张英超:
夯实创新和民主精神的基石
在现代民主社会,老师应该放下架子与学生平等相处。
因为在平等民主的气氛中,对学生加以正确引导,更利于发展学生的求异思维。儿童时期是人生中最富有创造性的时期,因为孩子的心灵是自由的,他们少有“清规戒律”的制约和世俗情理的束缚。而传统教育的某些做法却恰恰是毁灭了孩子的灵性,让他们在岁月的流逝中个性慢慢泯灭,创新渐无。
也许有人会说,小学生还没有形成自己的道德观、价值观,对民主的理解是似是而非的,像幸福四平实验小学在进行小班化教育的过程中,赋予学生上课插嘴、喝水、上厕所、随自己的心意选择同桌等六项课堂权益,完全没有必要。
但笔者认为,这对学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尽管学生不能诠释什么是民主,但他们在日常行为中若能习惯性地用民主的方式解决问题,那我们就达到了教育的目的。
当然,民主和自由是有一定限度的,在笔者看来,幸福四平实验小学在进行小班化教育的过程中,赋予学生的六项课堂权益,也会考虑到对学生权力的放和收的关系问题,这就要求本校的老师必须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驾驭课堂教学的能力,而不会像有些人说的那样,老师彻底解放了,孩子不听可以不讲了,孩子不做作业老师也不用管了。
可以说,没有一定功底的老师还不敢揽这个“磁器活”呢!
综上所述,笔者不认为虹口区幸福四平实验小学的做法在当今就具有普遍推广性,但他们的思路是素质教育的有益探索,它会唤起更多的学校和老师去投入到更合乎人性的教学工作中,从而夯实我们这个民族的创新精神和民主基石。
李观伟:
课堂不可太“随意”
诚然,学生课上积极思考问题、回答问题,甚至不举手就插嘴,都不是什么错误,在我的课堂上也从来没有限制过这种“插嘴”;但这种“插嘴”也是应该有所限制的,绝对不可以天马行空、离题万里。
学生的自制力差,容易跑题,这就要求老师要有良好的应变能力,要能够及时地将学生的话题引导到学习上来。注意,是“引导”,而不是放任自流。
诚然,少数学生渴了要喝水,个别学生时间长了要上厕所,这是绝对应该允许的,而且是必须允许的。
然而,吃喝拉撒睡是人的基本代谢,也是有节律的,而这种节律也不是与生俱来的,也是需要后天训练和培养的。如果课堂上人人想吃就吃,想睡就睡,那只能培养一批享乐主义、无政府主义的“人才”。那世界将会是一个什么样子?
诚然,随自己的心意选择同桌可以令多数学生欢天喜地。
然而,人的交际决不能仅仅局限于自己喜欢的少数人的圈子里,学会与自己暂时不喜欢的人打交道也是一项最基本的生存能力,而这项能力也不是与生俱来的,需要从小训练和培养。更何况“自己的心意”多半也是不稳定的,如果“自己的心意”跟别人的“心意”发生冲突、矛盾怎么办?还是要老师的引导和帮助。
学生的自由、课堂的规矩、教师的作用,这三者应该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的,片面地强调哪一项都是不符合素质教育规律的。只有三者统筹兼顾才能取得最大的效益,才能更好地保障学生进步和发展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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