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5日以2700万元购入一项专利权,另支付相关税费120万元。为推广由该专利权生产的产品,甲公司发生广告宣传费60万元。该专利权预计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2009年12月31日改专利权的账面价值为( )万元。怎么计算这个题?直线法摊销是什么?为什么要
2009年12月31日改专利权的账面价值=帐面余额-累计摊销=2700+120-(2700+120)/5=2256
直线摊销就是平均摊销,该题每年摊销售额为=(2700+120)/5
因为无形资产是资本性支出,其受益期限在一般情况下不会很短,它的价值也不可能过于悲观地迅速贬值。
如果以象征性的金额代表无形资产的价值,虽然解决了可能存在的虚增问题,但同时又表现得过于谨慎,造成资产价值虚减,既不符合会计的客观性原则要求,也违背会计的重要性原则;而将其价值保留在帐上,无形资产不作摊销的办法,确有虚增资产的风险,由于使用无形资产而损耗的价值不能合理地归集到费用中,导致营业成本不实,也不符合会计的配比原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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