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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居民将私人住房做旅馆用途?

我们目前的住房是原先单位的政策房,房改后由各户购入,目前房产权均已归入私人名下;房型是一般的单元楼类型,由于年代较早,楼房与外面的街道直接相通,并无配套的保安等设施。我楼上的住户打算将其住房用做小型旅馆,这将严重影响到我所在楼房的安全及环境卫生等问题。请问居民是否有权将私人住宅用作旅馆、旅舍用途,可否申请相关的执业证照,对此法律有无明确规定,我有权制止他的行为吗?在此请各位赐教,或能指出相关法律文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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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5

0 0
    关于旅馆经营的法律规定,一般散见地方性规章。目前还找不到全国性的规定。 应该说,作为旅馆,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第五条 经营旅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房屋建筑坚固;   (二)消防设施、出入口、通道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等有关规定;   (三)设置旅客财物保管室和小件物品寄存处;   (四)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
     因此,你说的房屋应该是不符合规定的。具体可以参看本地的规定!也可以想公安消防部门反映情况!。

2004-11-03

726 0
必须经过工商局、卫生局、公安局、检察院共同认可后方可。

2004-10-28

727 0
国家法律规定是不允许的 但他可以去申请出租房子的权利 申请以后就可以了!

2004-10-25

725 0
虽然他住的房子属于他自已,但只是整幢楼的一部分,而且在楼上,所以不适合开旅舍.

2004-10-25

726 0
必须是商住用房才能申办旅馆.不过自有住房可以出租.

2004-10-25

739 0
象你所述楼上的房屋是不适宜开旅馆的。旅馆的标准要与所处的环境相吻合,除工商、卫生外,还要消防部门批准。如整幢楼归他,改造以后或许可以,他只有其中之一,肯定开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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