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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保全的财产法院拍卖后未给申请执行人已好几年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强制执行保全的财产法院拍卖后未给申请执行人已好几年了。请问我该怎么办?强制执行保全的财产法院拍卖后未给申请执行人已好几年了。请问我该怎么办?我于2005年5月27曰对己生效的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在文书规定时间拒不履行偿还义务)。申请人对被执行人(自贡市金华房地产公司)在大安区"仁和苑"在建工程。
  二楼文书等值金额第一时间进行了财产保全(查封。扣押)及制作了裁定书送达被执行单位同时公告查封。事后该工程修至四楼停工。并于2006年11月21曰由自贡市大安法院进行了公开拍卖(拍卖前评估未通知执行人)成功。现今申请执行人一分钱未得。执行人在这几年时间里向大安区委。
  及自贡市相关部门或上级法院都进行了反映。它们都相互推诿和搪塞申请执行人。几年时间过去了直到2010年9月25日告知申请执行人本工程以烂尾楼为借口不给申请执行人。难道我们公民的合法正当权益由谁来保护党的公信力不容玷污。找谁主持正义让每一个公民生活得更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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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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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难是痼疾,既有法律意识淡薄、公民诚信不强等原因,还有执行法律、法规不完善以及徇私枉法等原因,你的案件就是明证。 建议按照《民诉法》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的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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