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是刚注册的销售电梯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计算书上不是写的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吗?那税务怎么说是:收入*4%*(1-25%)*80%*50%能不能解释下公式的意思,每个数字都代表什么意思?
1、4%是利润率,收入*4%就是税前利润
2、25%是企业所得税税率,收入*4%(1-25%)那就是税后净利润
3、80%=1-20%,认定个人去的所得有20%的费用,那么经所得就是收入*4%(1-25%)*(1-20%)=收入*4%(1-25%)*80%
4、50%我猜测是你的股权比率,因此你的利润分配额为收入*4%(1-25%)*80%*50%
5、税率20%,项目是利润所得,所得税=收入*4%(1-25%)*80%*50%*20%。
这个公式确实看不懂"收入*4%*(1-25%)*80%*50%" 通常算法: 收入*4%=利润 再按合伙人分别算 利润*合伙人1的分配比例=合伙人1的个人所得 再将合伙人1所得套5%-35%的税率,注意扣除数是按年的,年中扣除不能全扣,如是算半年的个税,则扣除数要*0.5 其它合伙人以此类推.(合伙企业不交企业所得税).
你列的公式我不知道什么意思。我的看法是:
1、首先要确定你单位是实行查账征收个人所得税,还是核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如果是查账征收。计算公式是:(1)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如10万元(2)按投资人比例进行分配所得额到个人头上,如两个人甲与乙,甲60%股份,乙40%股份。
则甲的应纳税所得额是6万元,乙是4万元,再分别按5%-35%的税率计算,再合并向税务局申报。
3、如果是核率征收。计算公式是:(1)确定经营收入或成本,举例,经营收入是200万元,税务核的应税所得率是4%,则应纳税所得额是8万元,(2)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后面的计算方法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