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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已被辞退的员工不走,公司该怎么处理?

  我公司有一员工7月20日入职,工作了两个星期,公司负责人认为此人不符合录用条件,于8月3日向她发出离职通知书,但是此人不同意始终未在上面签字,到现在还是每天出现在办公室,按时上下班。
  她入职时我公司没有与她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与她签订岗位职责,只是在员工登记表上体现出哪天入职,试用期为几个月,工资等信息,我们现在想让她每天别再出现在我们公司里,我们应该怎么做?我们如果去劳动仲裁那里申请仲裁,符合仲裁的条件吗?若仲裁我们公司有多大把握胜诉? 我们手上的材料有:员工登记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办理离职通知书、员工离职单(她本人未签字)、7月20日-8月2日的工资表及她的收条 。

全部回答

201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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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确定你的那份'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能具有法律效益吗?就是说这份证明有力度吗?还有工资必须一分不少的发给他,如果是的话你做如下2个动作: 1、让保安请他出去,绝不能让他再上班了,因为他每天的打卡记录都代表着他在上班,对公司很不利,如果保安实在请不动的话,可以报警,以干扰工作为名让派出所的人请他出去,不要到公司影响工作 2、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打印一份,盖好公章寄到他的老家,只要他父母或家里任何人签收后,即为有效。
  解除理由一定要清楚:试用不合格。

201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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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的意义本就在于传达信息,不是必须对方同意认可才有效的。你目前缺的只是一个证据:证明对方收到(阅读)了这个通知,本人不签字可以有其他办法,离职谈话录音都可以的撒。有了证据后人家还是要过来上班,可以直接作为一个公司外部人员对待,具体方式看自己了。

2010-08-19

782 0

可以先做一下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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