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同时拥有多个国籍吗?
加拿大可以同时拥有多个国籍
一九七七年二月十五日起生效的《加拿大国籍法》,允许加拿大公民可以拥有多重国籍。当加拿大公民申请加入另一个主权国家的国籍时,只要自己不主动要求放弃加拿大国籍,就可以继续保留。
一个人拥有双重国籍时,可能会有一定的好处,当然也会带来不少的麻烦,例如司法程序问题、财务税收问题、服役问题等。因此在准备拥有双重国籍时,要仔细考虑好如下几个问题:
1.我是否拥有双重国籍?
2.我是否可以通过结婚或者自然归化的方式,在加拿大或者其它国家拥有双重国籍?
3.双重国籍将给我带来的是好处还是麻烦?
4.如果双重国籍会带来麻烦,我应该怎样改变这种局面?
对于一些人来说,拥有双重国...全部
加拿大可以同时拥有多个国籍
一九七七年二月十五日起生效的《加拿大国籍法》,允许加拿大公民可以拥有多重国籍。当加拿大公民申请加入另一个主权国家的国籍时,只要自己不主动要求放弃加拿大国籍,就可以继续保留。
一个人拥有双重国籍时,可能会有一定的好处,当然也会带来不少的麻烦,例如司法程序问题、财务税收问题、服役问题等。因此在准备拥有双重国籍时,要仔细考虑好如下几个问题:
1.我是否拥有双重国籍?
2.我是否可以通过结婚或者自然归化的方式,在加拿大或者其它国家拥有双重国籍?
3.双重国籍将给我带来的是好处还是麻烦?
4.如果双重国籍会带来麻烦,我应该怎样改变这种局面?
对于一些人来说,拥有双重国籍可能会带来更多的好处,比如在社会安全和就业方面。
另外,由于他是属于多个国家公民,因此有更多的归属感。
然而,双重国籍也会给人带来一些麻烦。一般来说,一个人居住在什么国家,就要遵守什么国家的法律。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到该国旅游的游客,允许持居住国家的护照,如果持第二本护照,就会被没收甚至会被罚款。
如果加拿大公民在国外遇上诸如法律等方面的麻烦,加大驻所在国的大使馆或其它外交团体会想办法帮助解决。 但是,如果该加拿大公民同时又是该国的公民,加拿大政府能就会无能为力。因为他(她)是那个国家的公民,那个 国家会以“外国人不得干涉内政”的理由,拒绝加拿大政府对他(她)的帮助。
另外,如果加拿大公民持有两本护照(加 拿大的和外国的护照)在第三国旅游,有时也会引起意想不的麻烦。
例如,你除了持有加拿大护照外,还持有某国的护照, 你在某国旅行时,该国就会要求你履行该国公民的义务,如不许你随意出国,要你服义务兵役、交税、赔偿教育费用等 等。
有时还会出现对你个人特别不利的情况,比如你的出现 会影响到你的亲戚朋友,你旧时的官司可能要继续打下去等。
如果你拥有国籍的那个国家发生政治动乱或军事冲突, 则你身受其害的可能性会增大。
有时即使你正居住在加拿大,由于你是该国的合法公民,该国政府也会要求你履行公民的义务。
上面的几个例子仅仅是说明双重国籍可能会给拥有人带来的一些麻烦,不一定就适合每个人,但是,任何人都必须注意这个问题。
假设一个人已经有,或者将会拥有双重国籍,而且他 (她)已经知道这将会给他(她)本人、他(她)的配偶、 子女、父母或其他人带来危害,那么他(她)应该积极想办 法去避免这些麻烦。
首先,在申请加入加拿大国籍之前,他(她)必须弄明白,自己保留原国籍会不会带来不良后果。
其次,他(她)应该再了解一下,能否放弃自己不想保留的原国籍,以及放弃该国籍后,是否能够完全避免麻烦。
另外,放弃国籍也不是简单对外声明一下就能办妥的。一定要到该国有权承办的机构去申请,得到批准之后才能放弃该国国籍。
假设一个人目前居住加拿大境外,同时又拥有或打算申请另一国家的国籍。如果要放弃加拿大国籍,他(她)必须到加拿大驻该国的外交机构去申请。他(她)一旦不再是加拿大公民之后,就不能再持加拿大护照在国外旅行,也不能再受到加拿大政府的保护。
此外,他(她)如果想再回加拿大永久居住,还必须再到加拿大移民局申请。
总而言之,一个持有双重国籍的人出国旅行时,要了解 清楚自己的双重身份会不会给自己带来严重的不良后果,如果会的话,应该避免前往。
各国的国籍法十分复杂。同样的一种情况,对某人的朋友和家人或许是没有任何麻烦,但对他(她)本人可能就会成为一个问题。因此,如果一个人怀疑自己有可能是某国公 民的话,可以向该国的有关机构了解。
但是,在此之前,他 (她)最好是先向加拿大政府的有关国籍问题的机构或驻国外使团(如果自己是在国外的话)了解。他们会免费提供参考意见或建议。
中国人为什么不可以申请多重国籍
《国籍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这是我国与有关国家特别是东南亚国家解决华侨双重国籍问题的成功经验总结。我国在海外尤其在东南亚国家的华侨众多,明确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鼓励居住在外国的华侨自愿加入或取得居留国的国籍,有利于减少国籍冲突,有利于消除华侨居留国对我国的疑虑,有利于维护广大海外华侨在侨居国的切身利益,符合华侨本身愿望,也有利于促进我国的对外交往。
同时,减少双重国籍和多重国籍也是国际社会努力的方向。《国籍法》颁布实施近二十年的实践证明,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原则在处理国籍冲突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一原则符合我国目前的国情和国家根本利益。
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
英国,法国,美国,澳洲,纽西兰,加拿大,台湾等、巴基斯坦,菲律宾,柬埔寨,斯里兰卡,阿尔及利亚,巴勒斯坦,黎巴嫩,摩洛哥,苏丹,突尼西亚,土耳其,叙利亚,以色列,约旦,蒲隆地,贝南,多哥,几内亚,几内亚比索,迦纳,象牙海岸,卢安达,南非,塞内加尔,塞席尔,乔治亚,摩尔多瓦,阿尔巴尼亚,爱尔兰,比利时,波士尼亚赫塞哥维那, 丹麦,法国, 荷兰,捷克,马尔他,葡萄牙,瑞典,塞尔维亚,赛普勒斯,西班牙,匈牙利,意大利,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萨摩亚,纽西兰,。
巴贝多,玻利维亚,多米尼克,哥伦比亚,哥斯大黎加。秘鲁。墨西哥,千里达与托巴哥,牙买加,委内瑞拉,智利,萨尔瓦多,吐瓦鲁,瓜地马拉,阿根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