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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没有签合同现在辞职工资怎么算?

我当时到这里的时候没有签合同,现在我想辞职,可老板以没有招到人手为由,不给我走,除了我这个月的工资还押一千块,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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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7

0 0

您可以到当地劳动监管部门投诉,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老板给您双倍工资。

2010-03-17

146 0

    现在你与老板之间存在以下问题: 1、你与老板建立劳动关系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老板的做法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应当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
     2、老板押你一千元钱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 3、虽然你与老板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但如果想提前离开,建议还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既是履行了法定义务,同时也给老板一个重新招人的机会。
   4、由此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老板支付自参加工作之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期间的二倍的工资;支付被扣押的一千元钱,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2010-03-17

151 0

你好,你们之间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是你们的劳动关系是存在的。 劳动合同法14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没有约定合同的期限,即随时可以辞职的。自工作之日七,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信,是可以离开的。 公司压你工资建议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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