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其它应收款,借方余额,该如何调账呀
其他应收款借方余额不需要调整,如果应收款项超过3年以上,确实无法收回,并且符合坏账确认条件,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坏账损失
贷:其他应收款
2009-05-15 12:04 补充问题
能具体说明一下原因吗
1、如果其他应收款借方余额,属于记账错误,可以按照要求进行会计更正。
2、如果不属于会计记账错误,其他应收款可以有借方余额挂账。
3、对于不能收回的其他应收款,税法规定,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收账款,应作为坏账处理:
(1)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2)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全部
其他应收款借方余额不需要调整,如果应收款项超过3年以上,确实无法收回,并且符合坏账确认条件,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坏账损失
贷:其他应收款
2009-05-15 12:04 补充问题
能具体说明一下原因吗
1、如果其他应收款借方余额,属于记账错误,可以按照要求进行会计更正。
2、如果不属于会计记账错误,其他应收款可以有借方余额挂账。
3、对于不能收回的其他应收款,税法规定,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收账款,应作为坏账处理:
(1)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2)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3)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产(包括保险赔款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4)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5)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6)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应收账款。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