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追偿的问题我和另一个人帮债务
我和另一个人帮债务人做了担保,后来一起代为偿还了债务,现在我要向债务人追偿,我要起诉债务人,另一个担保人我也要起诉嘛?我代为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可以再计算利息嘛,按照什么标准计算利息?谢谢
2010-06-02 23:57 提高悬赏40分
2010-06-02 22:23 补充问题
譬如:甲、乙、丙为债务人丁的10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务人到期未还,甲于2008年12月1日代为清偿40万元,乙代为清偿60万元,丙未承担,现甲主张担保追偿权向法院起诉,被告应如何列明?乙已经承担了60万元的债务是否也要在被告之列?甲是否可以主张2008年至今40万元的利息?是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还是存款利率...全部
我和另一个人帮债务人做了担保,后来一起代为偿还了债务,现在我要向债务人追偿,我要起诉债务人,另一个担保人我也要起诉嘛?我代为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可以再计算利息嘛,按照什么标准计算利息?谢谢
2010-06-02 23:57 提高悬赏40分
2010-06-02 22:23 补充问题
譬如:甲、乙、丙为债务人丁的10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务人到期未还,甲于2008年12月1日代为清偿40万元,乙代为清偿60万元,丙未承担,现甲主张担保追偿权向法院起诉,被告应如何列明?乙已经承担了60万元的债务是否也要在被告之列?甲是否可以主张2008年至今40万元的利息?是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还是存款利率计算?同期是指现在还是2008年的利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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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你们没有约定担保的份额,那么乙已经超额承担了自己的份额,你当然不必再列其为被告。
2、对丙的诉讼请求也应当以他应承担的份额为限。参考一下担保法的规定: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3、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则利息不能得到支持。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