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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子产权的问题.

我想咨询一下,现在在购买房子时一般的产权是七十年,还有四十年的.请问七十年或是四十年过后,房子就要被国家收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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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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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从中可以看国家是允许续期的,但续期仅是针对土地而言,且续期需要交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究竟是多少钱,尚不得而知。如果房主不愿续期,国家将收回土地,但上面房屋归谁所有目前没有定论,能否参照国外惯例将建筑物归土地所有者也是未知数。
   。

2009-12-11

584 0
    70年的期限是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是土地使用权到期,地上建筑物还是个人财产。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
  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
  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此外,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 。

2009-12-11

582 0
   您好是这样的,关于房子的产权问题比如商品房(住宅)一般产权是70年吧,(它的计算是从建成年代起的),您说到的比如七十年,或者四十年后如果那个产权的时间到期了(一般房子也会成为危房)国家也 不是收回,(现在咱们也只是使用权而也)如果到时候遇到拆迁,时间也到期的话(您要是选择继续要房就会再交钱购买,如果选择不要相应的会有一点补贴),当然目前的政策是这样,等到几十年后具体的方案没嘴又会有所变更。
  

2009-12-11

581 0
现在在购买房子时一般的产权是七十年,还有四十年的.请问七十年或是四十年过后,房子就要被国家收走吗? ··这是根据房子的建筑寿命、土地使用权确定的。 谁也看不到70年以后的情况,建国不就60年吗,到时候再说吧,自然会有相应的法规解决,不会一成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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