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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伤残鉴定?

我单位有员工,因工伤致右手食指中结以上断损。已报工伤。用去做伤残鉴定吗?是不是只有做了鉴定才会有残疾人证?对公司有何影响?会有什么补助?如果不做的话会有什么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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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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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GB-T 16180-2006 规定有可能构成九级(一手食指2~3节缺失)。所以是要申请伤残鉴定的。根据你的情况是不能申领残疾人证的(肢体残疾轻度(三级)标准:单侧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损。
  )工伤伤残鉴定和残疾鉴定是两会事。   根据你公司每年的工伤情况,费率可能实行浮动。工伤待遇应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⑷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劳动能力鉴定   1.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其中: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2.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并将鉴定结论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3.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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