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购买原材料,没有发票,请问如何
1401 材料采购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 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在“在途物资”科目核算。 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商品的加工成本,在“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供应单位和材料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材料采购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外购材料,应当按照发票账单所列购买价款、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在外购材料过程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在外购材料过程发生...全部
1401 材料采购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 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在“在途物资”科目核算。 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商品的加工成本,在“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供应单位和材料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材料采购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外购材料,应当按照发票账单所列购买价款、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在外购材料过程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在外购材料过程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预付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材料已经收到、但尚未办理结算手续的,可暂不作会计分录;待办理结算手续后,再根据所付金额或发票账单的应付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应向供应单位、运输机构等收回的材料短缺或其他应冲减材料采购成本的赔偿款项,应根据有关的索赔凭证,借记“应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因自然灾害等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损耗,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查明原因后再作处理。 (二)月末,应将仓库转来的外购收料凭证,分别下列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对于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包括本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上月收料凭证),应按照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分别汇总,并按照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周转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应按照计划成本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周转材料”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做同样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以便下月收到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时,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账务处理。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已经收到发票账单、但材料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材料的采购成本。 1402 在途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的日常核算、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各种物资的实际采购成本。
小企业(批发业、零售业)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在“销售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供应单位和物资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在途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外购材料、商品等物资,应当按照发票账单所列购买价款、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在外购材料过程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在外购物资过程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预付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材料已经收到、但尚未办理结算手续的,可暂不作会计分录;待办理结算手续后,再根据所付金额或发票账单的应付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应向供应单位、外部运输机构等收回的材料或商品短缺或其他应冲减材料或商品采购成本的赔偿款项,应根据有关的索赔凭证,借记“应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因自然灾害等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损耗,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查明原因后再作处理。 (二)月末,应将仓库转来的外购材料或商品收料凭证,按照材料或商品并分别下列不同情况进行汇总: 1.对于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包括本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上月收料凭证),应当按照汇总金额,借记“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应分别材料或商品,并按照估计金额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做同样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以便下月收到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时,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账务处理。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已经收到发票账单、但材料或商品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材料、商品等物资的采购成本。 1403 原材料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购入的工程用材料,在“工程物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材料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的类别、品种和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原材料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照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在途物资”、“应付账款”等科目。
涉及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当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购入的材料已经到达并已验收入库,但在月末尚未办理结算手续的,可按照暂估价值入账,借记本科目、“周转材料”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做同样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以便下月收到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时,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账务处理。
(二)自制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照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科目。(三)取得投资者投入的原材料,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科目。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四)生产经营领用材料,按照实际成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出售材料结转成本,按照实际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发给外单位加工的材料,按照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照加工收回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五)清查盘点,发现盘盈、盘亏、毁损的原材料,按照实际成本(或估计价值),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六)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小企业,日常领用、发出原材料均按照计划成本记账。 月末,按照发出各种原材料的计划成本计算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委托加工物资”、“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