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需要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吗?
某纺织厂职工李某,非因工负伤长期病休。在医疗期满后, 纺织厂未安排李某工作,也未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以李某医疗
期已满为由,不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而李某认为,他与纺织 厂仍保持着劳动关系,要求企业为其补缴和续缴养老保险费。 李 某的要求合理吗?
李某在医疗期满后直至与纺织厂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养老保 险费仍应由纺织厂及其本人缴纳。纺织厂不得以其医疗期已满为
由拒绝为李某缴纳社会保险费。
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长期病休,其劳动关系、养老保 险等问题如何处理,国家是有明确规定的。 1995年原劳动部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 知》(劳部发〔1995〕30...全部
某纺织厂职工李某,非因工负伤长期病休。在医疗期满后, 纺织厂未安排李某工作,也未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以李某医疗
期已满为由,不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而李某认为,他与纺织 厂仍保持着劳动关系,要求企业为其补缴和续缴养老保险费。
李 某的要求合理吗?
李某在医疗期满后直至与纺织厂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养老保 险费仍应由纺织厂及其本人缴纳。纺织厂不得以其医疗期已满为
由拒绝为李某缴纳社会保险费。
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长期病休,其劳动关系、养老保 险等问题如何处理,国家是有明确规定的。
1995年原劳动部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 知》(劳部发〔1995〕309号)规定:请长病假的职工,其社会 保险费仍按规定由原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缴纳保险费期间计算
为缴费年限。
在病假期间与用人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 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 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
的别的工作的,视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办理退 休退职手续或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按照上述规定,李某在非因工负伤长期病休期间,其养老保 险费应由纺织厂及其本人继续缴纳。医疗期满后,纺织厂应根据
李某的具体情况安排其继续工作,或按程序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 解除劳动合同。由于纺织厂未与李某解除劳动关系,在法律上李 某仍是纺织厂的在职职工。
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及其职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