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主题好象嘉实主题是7月21日
嘉实精选:开放赎回业务公告
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赎回业务公告
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6年7月21日生效,根据《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06年8月31日开始办理本基金的日常赎回业务(基金简称:嘉实主题,基金代码:070010)。
一、赎回业务安排
(一)办理时间
本基金赎回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投资者在开放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的办理时间为:9:30-15...全部
嘉实精选:开放赎回业务公告
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赎回业务公告
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6年7月21日生效,根据《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06年8月31日开始办理本基金的日常赎回业务(基金简称:嘉实主题,基金代码:070010)。
一、赎回业务安排
(一)办理时间
本基金赎回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投资者在开放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的办理时间为:9:30-15:00;通过本基金代销机构办理时间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应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时间为准。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外提出赎回申请的,其基金份额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二)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单笔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不得少于1000份,如该帐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100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该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本基金余额不足10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该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本基金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对赎回份额的限制,但基金管理人必须于调整生效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投资者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时间递减,即投资者对本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赎回费用等于赎回金额乘以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365天 0。50%
365天≤M<730天 0。25%
≥730天 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于调整实施三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基金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如下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赎回业务。
(一)直销机构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上海、深圳、西南直销中心。
(二)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国银河证券、中信证券、广发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都证券、国泰君安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海通证券、联合证券、兴业证券、招商证券、湘财证券、中银国际证券、中信万通证券、长城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东方证券、东北证券、平安证券、江南证券、财富证券、宏源证券、金通证券、东海证券、广东证券、国元证券、长江证券、国信证券、金元证券、国海证券、国盛证券、光大证券、德邦证券、民生证券、山西证券。
(三)网上交易系统
投资者可持广发理财通卡、北京银行各类银行卡、兴业银行兴业卡和银联其他卡(银联跨行转帐业务支持的除兴业卡外的银行卡)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办理本基金网上交易业务。
三、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06年8月21日起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
2。本公告仅简要说明了本基金开放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刊登在2006年6月16日《中国证券报》、2006年6月19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者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投资者还可通过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95105866、(010)65185566,咨询、了解本基金详情。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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