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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重建后房产证重办的问题

我家于98年买私人住房一套,原有189个平方,土地证,房产证共有证都有,2004年拆除重建,重建时有合法手续,建好后由于父亲生病一直没去关理相关手续直到父亲现在过世,我家重建后有4层,一共400个平方,属于私人住房,现在我家只有老的房产证,新的没有,这样是不是不合法,那办理新房产证要些什么手续,具体还要交多少费用,包括一切所有费用,上税之类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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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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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当自竣工验收结束之日起90日内,由当事人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提交下列登记文件:(一)立项批准文件;(二)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五)公安部门出具的房屋门牌证明;(六)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测绘成果;(七)其他有关证件、证明。
  个人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免交前款第(一)、(四)项文件。 契税(房价的1。5%)和印花税(0。05%)、登记费80元、工本费10元。测量费2。3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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