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案件开庭了,在那公司做了5个月,我提供证据,工牌,工资条,工作月总结,名片,内部员工优惠卷,签业务合同签名那页复印件,公司没与我签合同,所以我告它的,现在对方举假证,说他签了合同,然后他所有资料都显示有公司章,章在他们手上,随便都可以盖,然后说我这边没章,我有离职同事做证,它公司说哪个离职的不是他员工,然后我优惠卷上有章,是业务专用章,现在他们提交证据出来,说哪个章公司没有,是我弄假的,我还有录象,自己笔记本拍的,里面只有我的声音,头部的3分之一,因为是随意拍的,没想要拿出来做证的,劳动局估计会判我失败,请问,我还有机会赢吗?
我得不到什么新证据了,最多找个公司的客户做证人,她可以证明是客户身份,。